根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37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8〕6号)《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远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试行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函〔2018〕206号)和《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清远市清新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新府办函〔2018〕103号)等文件精神,我镇起草了《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6月11日至2020年6月21日。
公告期间,公众可将书面反馈意见或建议投放至党政服务中心意见箱,或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将意见或建议反馈给我镇。
来信来函请寄: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邮编:511885,联系电话:0763-5630800,传真:0763-5630800,电子邮箱:dzb5630800@163.com。
附件: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人民政府
2020年6月11日